一、 銀行經核准業務範圍內之各種金融商品服務。
二、 短期投資之資產配置規劃。
三、 中長期理財目標規劃。
四、  投資風險評估及投資組合管理。
五、 提供客戶相關報告
 
(一) 整合性對帳單
 
1、 包含存款及特定金錢信託產品之往來帳務明細,每月以平信寄送給客戶。
2、 若客戶因故未能收到整合性對帳單時,客戶可在分行營業時間內至分行櫃台提出補發申請。
3、 若因留存之地址錯誤、地址變更而怠於通知本行或有其他非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以致無法投遞時,本行將自動停止對帳單郵寄服務。
(二) 商品交易條件確認書
  凡客戶申購結構型商品,經正式成交分配後,本行將製作商品交易條件確認書,單獨或併同本行整合性對帳單以平信郵寄給客戶。
(三) 商品重大訊息通知
  投資商品有發生合併、清算或終止銷售時,本行將製作通知內容,單獨或併同本行整合性對帳單以平信郵寄給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