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客戶除就個別種類之交易往來與本行間另有約定外,於本行開立存款、信託帳戶或使用任何本行提供之服務,應遵照一切各該相關法令規定、本行綜合約定書及本權益手冊履行各約定事項。
二、 客戶應據實提供本行相關資訊,本行將僅就客戶所提供之資料範圍內提供各項投資服務。客戶所提供之資料愈充分確實,將有助於本行分析客戶之風險承受度及提供適合之資產配置建議。客戶之財務背景、所得與資金來源如有變化或需要調整風險承受度類型,請來行更新資料。
三、 客戶連絡資料(包括地址、電話、傳真及電子郵件)如有變更時,應立即通知本行更新資料。如未通知者,本行得依其所留存於本行之聯絡資料寄送整合性對帳單或其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