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連動債』訊息通知函(2012/04/23) |
親愛的投資人,您好:
感謝您長久以來對本行的支持與愛護,在此謹致上十二萬分的謝意。
您之前以特定金錢信託方式,透過本行投資由荷蘭雷曼財務公司(Lehman Brothers Treasury Co. B.V.)發行並由美國雷曼控股公司(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Inc.)(下稱「雷曼控股公司」)保證之連動債,因美國雷曼控股公司即將依據其重整計畫陸續進行分配,攸關您的權益,本行茲依據所委任之美國律師事務所Morrison & Foerster LLP(下稱「MOFO」)之說明,提供您相關訊息如下,請您務必仔細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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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控股公司及其關係企業債務人(下合稱「雷曼債務人」)之美國破產法第11章重整計畫已於西元(下同)2012年3月6日(下稱「重整計畫生效日」)生效。此外,首次分配之基準日(下稱「分配基準日1」)已訂於2012年3月18日,且美國雷曼債務人之重整計畫管理人2 表示自分配基準日後30日當日或之後,將依據重整計畫對雷曼債務人業已承認 3 之債權,開始進行分配。因此,美國雷曼債務人破產債權之首次分配期日,預計將在2012年4月17日左右(下稱「首次分配期日」)。亦即,首次分配將於2012年4月17日左右開始進行,分配予2012年3月18日當時登記為已承認債權之登記持有人。美國雷曼債務人首次分配金額約為225億美元,惟不包含(i)為爭議債權保留之44億美元現金;及(ii)為營業及非營業費用、其他承諾款、預計之資產投資及其他有擔保、具優先權、管理費及便利債權,而保留之約60億美元未受限制之現有現金。
有關未來可能進行的分配,依據重整計畫內容所示,各雷曼債務人於首次分配期日後,如各期可分配現金總額達美金1千萬元時 4 ,將以每半年為一期對已承認債權之持有人分配可分配現金,分配期日為每年3月30日及9月30日 5。
請注意,雖然美國雷曼債務人之重整計畫業經美國破產法院確認並已生效,惟因雷曼債務人將依據重整計畫繼續收取現金、了結債務並對債權人進行分配,因此其破產案件仍繼續進行。於重整計畫生效日後,雷曼債務人將繼續就其破產債務進行和解,依據重整計畫所示,重整計畫管理人於重整計畫生效日後2年內仍得對債權提出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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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分配基準日係與債權出售有關。於對已承認債權之持有人進行分配時,雷曼債務人必須訂定一個債權所有權之基準日,以決定有權收受分配之登記持有人為何。一般而言,債權持有人毋須於基準日前進行任何行為,然而,取得債權之買受人應確保其債權所有權之移轉登記於基準日前順利完成。
2 依據重整計畫所載,美國雷曼控股公司已被指派為各雷曼債務人之重整計畫管理人。
3 就對雷曼債務人提出之債權而言,「已承認」係指:(i)由雷曼債務人列於其資產負債清單上以金額記載之任何債權,且該債權未經提出爭執或已確定,且無與之相反之債權申報文件被提出;(ii)於重整計畫下被許可之任何債權;(iii)未經雷曼債務人提出爭執之任何債權;(iv)經和解、協議或其他由美國破產法院終局裁定賦予雷曼債務人之權限解決之任何債權;或(v)雖經提出爭執,但由美國破產法院以終局裁定予以承認之任何債權。
4 如任一雷曼債務人之可分配現金低於美金美金1千萬元,則重整計畫管理人得自行全權決定是否進行分配。
5 請注意,若分配期日為星期六、星期日,或美國紐約商業銀行依據法律或行政命令而關閉營業之其他期日,則該次款項或分配將於次一營業日進行。 |
(一)2年期澳幣固定配息連動債券2
針對您所投資的「2年期澳幣固定配息連動債券2」,國際證券編碼(ISIN Number)為XS0346508962,本行投資人持有總金額為澳幣4,360,000元,美國破產法院通知書上所載之提議承認債權金額為美金3,552,611.14元,於此重整計畫下,雷曼控股公司將您持有之連動債歸類為第5類優先第三人保證債權,此分類之債權於首次分配中之分配比例約為3.609229%,故該檔債券首次分配金額為美金128,221.87元,惟此金額係代表本行目前受託持有該檔債券全部投資人之共同分配金額,您個別分配雷曼債券之金額,尚需依您持有該檔債券比例計算。
(二)2年期澳幣固定配息連動債券3
針對您所投資的「2年期澳幣固定配息連動債券3」,國際證券編碼(ISIN Number)為XS0365300069,本行投資人持有總金額為澳幣2,420,000元,美國破產法院通知書上所載之提議承認債權金額為美金1,965,457.69元,於此重整計畫下,雷曼控股公司將您持有之連動債歸類為第5類優先第三人保證債權,此分類之債權於首次分配中之分配比例約為3.609229%,故該檔債券首次分配金額為美金70,937.86元,惟此金額係代表本行目前受託持有該檔債券全部投資人之共同分配金額,您個別分配雷曼債券之金額,尚需依您持有該檔債券比例計算。
(三)2年期澳幣區間按日計息連動債券
針對您所投資的「2年期澳幣區間按日計息連動債券」,國際證券編碼(ISIN Number)為XS0341031432,本行投資人持有總金額為澳幣4,000,000元,美國破產法院通知書上所載之提議承認債權金額為美金3,269,641.62元,於此重整計畫下,雷曼控股公司將您持有之連動債歸類為第5類優先第三人保證債權,此分類之債權於首次分配中之分配比例約為3.609229%,故該檔債券首次分配金額為美金118,008.85元,惟此金額係代表本行目前受託持有該檔債券全部投資人之共同分配金額,您個別分配雷曼債券之金額,尚需依您持有該檔債券比例計算。
(四)4年期澳幣一起發連動債券
針對您所投資的「4年期澳幣一起發連動債券」,國際證券編碼(ISIN Number)為XS0356420215,本行投資人持有總金額為澳幣2,782,000元,美國破產法院通知書上所載之提議承認債權金額為美金2,252,561.84元,於此重整計畫下,雷曼控股公司將您持有之連動債歸類為第5類優先第三人保證債權,此分類之債權於首次分配中之分配比例約為3.609229%,故該檔債券首次分配金額為美金81,300.11元,惟此金額係代表本行目前受託持有該檔債券全部投資人之共同分配金額,您個別分配雷曼債券之金額,尚需依您持有該檔債券比例計算。
(五)12年CMS雙率區間連動債券
針對您所投資的「12年CMS雙率區間連動債券」,國際證券編碼(ISIN Number)為XS0350635958,本行投資人持有總金額為美金6,190,000元,美國破產法院通知書上所載之提議承認債權金額為美金6,306,509.55元,於此重整計畫下,雷曼控股公司將您持有之連動債歸類為第5類優先第三人保證債權,此分類之債權於首次分配中之分配比例約為3.609229%,故該檔債券首次分配金額為美金227,616.37元,惟此金額係代表本行目前受託持有該檔債券全部投資人之共同分配金額,您個別分配雷曼債券之金額,尚需依您持有該檔債券比例計算。
(六)12年雙星得利連動債券
針對您所投資的「12年雙星得利連動債券」,國際證券編碼(ISIN Number)為XS0361383192,本行投資人持有總金額為美金1,060,000元,美國破產法院通知書上所載之提議承認債權金額為美金1,071,660.00元,於此重整計畫下,雷曼控股公司將您持有之連動債歸類為第5類優先第三人保證債權,此分類之債權於首次分配中之分配比例約為3.609229%,故該檔債券首次分配金額為美金38,678.66元,惟此金額係代表本行目前受託持有該檔債券全部投資人之共同分配金額,您個別分配雷曼債券之金額,尚需依您持有該檔債券比例計算。
(七)農華富貴連動債
針對您所投資的「農華富貴連動債」,國際證券編碼(ISIN Number)為XS0341730363,本行投資人持有總金額為美金967,000元,美國破產法院通知書上所載之提議承認債權金額為美金967,000.00元,於此重整計畫下,雷曼控股公司將您持有之連動債歸類為第5類優先第三人保證債權,此分類之債權於首次分配中之分配比例約為3.609229%,故該檔債券首次分配金額為美金34,901.24元,惟此金額係代表本行目前受託持有該檔債券全部投資人之共同分配金額,您個別分配雷曼債券之金額,尚需依您持有該檔債券比例計算。
此外,由於美國雷曼債務人將以美金幣別分配款項,為避免爭議及匯兌問題,本行將於收到該美金幣別之分配款項後,按您的原始投資本金金額之比例,逕以美金幣別直接分配予您原約定帳戶。惟請注意,雷曼首次債權分配後,您該筆雷曼連動債券信託金額將依本次分配金額按比例減少。另,若您就所投資雷曼連動債已與本行簽署和解協議者,您實際受分配款項將依和解協議內容辦理。
另請注意,關於本行於美國破產法院申報之債權,除了上述預計於2012年4月17日左右進行之首次分配外,本行尚未收到後續分配之相關資訊,惟預計將於2012年9月30日左右進行第二次分配,本行將於收到關於後續分配期日之訊息或確認收到分配後,儘速通知您相關訊息。
有關雷曼債務人法律事務後續重要進展,本行將持續提供您最新資訊。針對本通知信函之內容如有任何疑義,敬請聯絡本行各營業單位理財顧問。
順頌
時祺 |
聯邦商業銀行 財富管理部 敬上
2012年0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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