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兄弟控股公司聲請破產保護」通知函(2008/9/25)

親愛的客戶,您好:
  謹通知雷曼兄弟控股公司(Lehman Brothers Holding Inc.)(以下簡稱雷曼兄弟)因財務困難、尋求併購談判破局後,在2008年9月15日依據美國破產法第11章規定向美國法院申請「重組型破產」,意義上類似台灣的公司重整申請,尚未立即「清算」。根據美國破產法規定,雷曼兄弟在現階段至少有120天的保護期,該公司債權人在此期間將不得對雷曼兄弟進行債務求償的動作,必須靜待法律程序的進行,萬一雷曼兄弟重整不成或是沒有買主願意承接雷曼兄弟,才有進入清算的可能。此事件對於您委託本行投資由雷曼兄弟財務公司(Lehman Brothers Treasury Co. B.V.)所發行,且由雷曼兄弟控股公司擔任保證機構之連動債相關權益將產生相當程度影響,依該連動債商品說明暨風險預告書所揭露之信用風險,當雷曼兄弟發生信用違約事件時,將可能導致該連動債之到期本金無法償付。本行已於接獲訊息後,積極尋求可行方式協助本行客戶處理後續事宜。以下就本行接獲資訊及處理情形提供您參考。
  雷曼兄弟已通知本行,目前其所發行之相關連動債(包含農華富貴連動債、2年期澳幣區間按日計息連動債、2年期澳幣固定配息連動債2、12年CMS雙率區間連動債、4年期澳幣一起發連動債、12年雙星得利連動債、2年期澳幣固定配息連動債3)全面暫停受理次級市場贖回交易,相關配息或到期之本金亦暫不會支付,直至接獲進一步通知。
萬一雷曼兄弟重整不成或是沒有買主願意承接雷曼而進入清算程序,將依相關法律程序,就剩餘資產依債務受償順序進行清償。您透過本行特定金錢信託投資的雷曼兄弟連動債為無擔保優先順位受償債券(Senior unsecured debt),其受償順位原則上列在有擔保優先順位債券之後,但優先於次順位債券、特別股及普通股;然實際整體受償順位及條件仍須依美國破產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目前本行尚未獲得雷曼兄弟任何官方書面文件確認此一事件之影響程度與後續相關處理細節,本行為維護您的權益,正積極與雷曼兄弟聯繫相關後續處理事宜,同時並已委託律師研商應行措施,本行將盡最大努力積極尋求一切可行的方式來維護您的權益。
  針對雷曼兄弟之連動債,本行之後在整合性對帳單上將會以雷曼兄弟申請破產保護前,該連動債最近一期可自當時市場取得之參考報價顯示,惟該參考報價不代表該連動債目前市場價值,且該連動債因雷曼兄弟申請破產保護,已無法提前贖回,亦無具流動性之次級市場,故其目前市場價值可能遠低於參考報價之金額。
  雷曼兄弟未來狀況仍須視法律程序進展而定,本行將持續關注後續發展,並於接獲進一步訊息後透過您專屬的理財顧問向您報告,且於本行網站(http://www.ubot.com.tw/)公告雷曼兄弟於破產保護期間之最新資訊,敬請逕上網查閱。
  若您對本說明尚有其它疑問,敬請洽詢您的理財顧問或撥打本行客服專線02-2545-1788(轉1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順頌
  時祺

聯邦商業銀行 財富管理部 敬上
200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