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華民國政府核准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或團體。
中華民國境內之本國或外國自然人。
 
本存款係將外匯活期存款及外匯定期存款綜合納入一本存摺 內,您可憑存摺得隨時存取款項,並可約定以固定金額由系統 自動由其外匯活期存款轉存外匯定期存款,以提昇您使用上的便利。
 
本存款之外匯活期存款各幣別得由存戶約定保留額,高於 保留額之累積餘額達該幣別壹仟元或壹仟元之倍數時(日幣累積餘額達壹拾萬元或壹拾萬元之倍數時),由本行以仟元(日幣以壹拾萬元)為單位轉存外匯定期存款,或約定由存戶逐筆通知本行轉存。
綜存定存儲存互有特別約定外,均以本金自動轉期,利息入外 匯活存為原則,若您不續存或欲改存,需填製「外匯綜合存款定期存款不續存/改存/解約申請書」或外匯定存自轉申請書辦理。
綜存定存中途解約或到期解約,均應先轉入外匯活期存款,再憑存摺及提款條提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