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期間   110年5月1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
活動對象   首次申請本行電子對帳單服務者。
活動內容    
本行客戶(不含數位存款客戶)於活動期間首次申辦電子對帳單服務且於110年10月31日前經成功寄達一次者(請參閱本行「寄送條件」*)即可獲得「LINE Point 100點」,且每一ID(或統編)限兌領一次。
* 當月符合下列任一項交易者,本行即於次月寄送電子對帳單:
  1. 買賣基金或債券交易。
  2. 尚有信託資金餘額。
  3. 萬用金融卡/悠遊Debit卡/一卡通Debit卡消費交易(商店已請款者)。
  4. 電子銀行轉出(語音、網銀、LINE Pay Money存款帳戶儲值)交易。
  5. 全國性繳費(稅)轉出交易。
  6. 申購、轉換及贖回基金之交易確認書。
請按我,立即申請
一、 符合活動資格者,將於電子對帳單成功寄達之次月15日前發送兌獎簡訊。
二、 請依兌獎簡訊上之「序號」進行兌換,LINE Point Code使用方式依LINE規定為準(註),凡未留存手機號碼或LINE Point Code序號遺失,均視同放棄參與本活動,本行恕不補發。
  註:
  1.請至Point Code網站輸入序號:https://points.line.me/pointcode
  2.必須為台灣LINE應用程式使用者:
  (1) 尚未使用LINE應用程式者,煩請下載安裝LINE應用程式之後進行相關手續。
  (2) 需使用LINE登入,並請於LINE設定電子郵件信箱與密碼。
  (3) 手機門號、LINE帳號必須為台灣LINE用戶。
  (4) Point Code效期及無法使用狀況:已使用過的Point Code無法再行使用。Point Code具有效期限,⼀旦過了有效期限即無法使用。因過期失效之事宜,恕本行不負任何責任,敬請見諒。
3.若有遺失 POINT CODE 或遭盜用、竄改等情形,皆無法協助重新發放 Point Code。
4.Points使用方法:請參考LINE Points 支援中心:https://help2.line.me/linepoints
5.Point Code問題反應:請透過LINE「問題反應表」網頁詢問: https://contact.line.me/
三、 若於110年4月30日(含)前已申請電子對帳單爾後取消,或於活動期間內取消後重新申辦者,皆不適用本活動。
四、 您可透由臨櫃或本行客戶服務專線、個人網銀、聯邦銀行APP申辦電子對帳單,完成申辦後本行將不再寄發紙本對帳單或交易確認書。
五、 若因兌獎者留存於本行之通訊資料填不完整或錯誤、或因其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原因致相關簡訊或通知無法寄達者,視為兌獎者自行放棄獲獎資格,本行恕不補發。
六、 如有未盡事宜,本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決定,並於本行網站公告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