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爆發卡債風暴後,很多銀行開始緊縮信用貸款業務,大部分銀行會依客戶的信用狀況要求要有「副擔保品」,例如保證人、信用保險或設定次順位房屋擔保。
那我們申請的貸款金額有限制嗎?現在主管機關規定消費性貸款總餘額不能超過月收入(即所謂負債比,簡稱DBR)的22倍。月薪22倍的限制,已經是目前各銀行信用貸款、現金卡、信用卡的徵信審核必須要遵守的準則,對卡債尚未還清的消費者來說,遭銀行婉拒的可能性變高了。
舉例來說,小明月薪4萬元,其無擔保信用貸款與信用卡、現金卡現欠共用額度後,將不得超過88萬元,換言之,小明若想多借一點信用貸款額度,必須先將信用卡、現金卡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