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明(103)年1月1日起,本行VISA金融卡國外消費交易加計圈存比率,由原15%調整為5%(含1.5%手續費) 。
自明(103)年1月1日起,本行VISA金融卡國外消費交易加計圈存比率,由原15%調整為5%(含1.5%手續費) ,惟實際扣款金額仍以特店請款金額乘以結匯日匯率換算為新臺幣,並加收1.5%之手續費後結付。
回上頁